1、哪一种情形可以判断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1.重婚的。即有配偶者与别人第三结婚,这样的情况下后一婚姻关系因违反一夫一妻制而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若存在此类亲属关系而结婚,该婚姻无效。比如爸爸妈妈与子女、兄弟姐妹等之间结婚。
除此之外,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前,婚姻关系也是无效的,但此情形需在法定结婚年龄届满后一年内提出无效婚姻的请求,不然婚姻效力将被补正。
总之,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明确的婚姻无效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在特定时间内倡导无效。
2、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法律规定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构成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姻无效。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婚龄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早于二十周岁,是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其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需经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且婚姻无效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
3、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什么法律规定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导致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撤销婚姻需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当大家知道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在特定时间内倡导)后,或许会考虑婚姻无效后的财产处置和子女抚养问题。譬如财产分割上,无效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依据双方的过错状况进行分配。子女抚养方面,会根据最有益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若你对婚姻无效有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知道婚姻无效的法律规定,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确解答。